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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婺源县委宣传部职责与权限 |
作者:县委办 来源:县委办 发布时间:2011-11-21 00:00:00 点击数:载入中… |
1、根据上级宣传部门和县委的统一部署,制定全县宣传工作计划;提出全县宣传思想文教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导全县各级党组织宣传思想工作;协调全县宣传、文教系统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2、负责指导全县理论学习、理论宣传和理论研究工作;对社联的工作实施方针、政策的指导。 3、负责指导、协调新闻、出版等部门的工作;掌握舆论导向,把握宣传基调;对婺源报社、县文化广播电视局的工作实施方针、政策的指导。 4、负责从宏观上指导精神产品的生产和文化市场的管理;对全县文化、文联的工作实施方针、政策的指导。 5、负责宣传、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指导、协调学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工作;对县教体局和县直学校的工作实施方针、政策的指导。 6、负责规划、部署全局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任务和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配合县委组织部做好党员教育和干部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改进群众思想政治工作。 7、负责规划、部署全县社会宣传、企业宣传、农村宣传、法制宣传和全民国防教育工作。 8、按照市委、县委有关文件规定的范围和职责,管理宣传文教系统的干部,指导这些部门领导班子的建设;对上述单位的正股级以上干部按照县委干部管理权限的规定进行考察,决定任免;对各乡镇党委宣传委员的任免提出意见;制定全县宣传文教系统干部的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联系宣传文教系统的知识分子,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知识分子工作;主管全县企业(含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政工干部的职称评定工作。 9、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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