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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婺源县委组织部职责与权限 |
作者:县委办 来源:县委办 发布时间:2011-11-22 00:00:00 点击数:载入中… |
1、研究和指导全县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强对各阶层、各领域党建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协调、规划和督促指导全县党员的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和发展党员工作。 2、提出关于乡(镇、街道)和县直单位领导班子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县委管理干部的考察和办理任免、工资、待遇、退休审批手续以及有关问题的监督审查工作,承办部分干部的调配、交流及安置事宜。 3、指导乡(镇、街道)和县直单位领导班子及干部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 4、研究提出贯彻上级党委关于干部队伍建设方针、政策的意见和措施,研究和指导全县党的组织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组织实施培养、选拔干部工作。 5、负责全县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向县委反映重要情况,提出建议。 6、主管全县干部教育工作,制订全县干部教育工作规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对乡(镇、街道)和县直单位的干部教育工作进行指导、协调、检查、督促。 7、牵头抓总,抓好全县人才资源的开发和管理,做好培养、引进和用好各方面人才的工作,研究制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政策、规定,指导、协调、检查全县人才工作;指导各行业杰出专家和学者开展有关活动。 8、负责党群系统、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乡镇机关和民主党派等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宏观指导。 9、负责全县干部人事档案、党内统计、干部统计工作的宏观指导;指导全县组织系统信息网络建设。 10、负责军队副团、正营职转业干部的安置工作。 11、完成县委和上级组织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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